房产继承过户怎么办理?
房产继承过户按照以下程序办理:
1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,办理死亡证明;
2、到公证处(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)办理房产继承公证;
3、继承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。
法律依据
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》第二百一十四条
不动产物权的设立、变更、转让和消灭,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,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。
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》第二百一十六条
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。
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。
房屋遗产继承过户需要哪些材料?
办理继承房产证的办理人,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籍注销还有死亡证明;然后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;需要带上以下材料:
1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,当然条件是,办理房屋过户的人,必须是法定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;
2、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的房屋产权证(房地产权证书)以及其复印件;
3、可用来证明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亲属关系的文件;
4、申请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;
5、如果是房管局办理的,则还需要一份公证书。
6、还需要下面这些证件:《房地产登记申请书》的原件、遗嘱公证书和受遗赠公证书、契税完税凭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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